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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资源在旅游业发展中的地位刍议  
 

刘 安 东 牛 汉
 

喀什地委、行署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将旅游业作为最具有特色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培育。《喀什地区旅游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在规划理念、编制创新上突出了旅游业的新定位,充分显示了可持续发展原则,对促进喀什旅游业发展将起到积极指导和引导作用。《纲要》中提出的“建设两个世界级旅游区,打造两个国家级精品旅游区,开发五大特色产品系列,形成三条旅游环线”的中心环节是整合民族文化资源,使旅游业尽快成为我区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

民族文化是各民族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对人类的重要贡献,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旅游业发展所依托的重要资源。单纯的保护不是目的,也不是可行的手段,关键是在利用中达到保护的目的。近些年的开发实践证明,发展旅游是实现保护与发展共赢和资源优势转化的最佳途径。民族文化要开发出市场前景好、具有竞争力的旅游产品,除了要具备必要的外部开发条件外,其自身还须具备较高的品位或基本的优势。从国内外民族文化开发成功的实例看,大致应具备以下特点:

 一、资源的独特性或代表性  

有旅游开发价值的民族文化资源,应具有相对的唯一性和独特性,由这样的资源开发出的旅游产品才会具有市场竞争力,而比它稍逊一筹的同类资源则要相差很多,这是与山水类旅游资源的很大不同,即民族文化资源比较容易产生雷同化问题。例如,民族文化、民俗风情是新疆旅游的特色,但对于旅游业落后的地州,这往往显示不出优势,因为外地游人来到新疆一般只是看几处有特色的民族风情,而不可能把各民族风情都浏览一遍。喀什市的盘橐城(班超城)开发之后,其他同样或相似主题的再开发自然就会受到影响,这不仅存在于同一民族文化之间,也存在于不同民族的文化之间,只要有先开发与后开发的区别,对旅游者就有一个选择问题。

二、资源的完好性与现实性

具有开发价值的民族文化应是保存完好的,应在建筑、服饰、生活、生产、艺术等方面,较好的保存了民族文化的形态,没有遭受较多冲击或破坏,也不应是支离破碎或残缺不全;它最好是源源不断、生生不息、延续古今的,而不是中断了或停止传承的文化。否则,进行旅游开发的难度则会加大,例如玉素甫·哈斯·哈吉甫的陵墓和闻名于世的《福乐智慧》,由于极具思想、文学和历史价值,保存完整,成为热爱祖国,热爱中华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从全国民族文化保存的现状看,目前普遍存在着典型性特征加速弱化的问题,国家鼓励小城镇的发展,城镇民族建筑在快速现代化,这其中就蕴藏着民族文化资源逐步淡出的风险,古老的习俗潜移默化地发生着很多改变,各民族的语言文字、服装服饰、习俗传统逐渐趋同,这对民族文化地开发是一种消极的作用,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尽力遏制这种倾向,保持原汁原味的资源品质。

三、资源的艺术性与魅力性  

民族文化的价值与品位在于历史悠久、风格独特、艺术品位高,这是确保旅游开发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古埃及的建筑艺术、韩国的济州岛民俗、澳大利亚的毛利人文化。相反,如果民族文化仅是生活的一种常态,而没有相应的艺术成就或品位,就很难在旅游开发上有所作为。多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喀什的文化工作者和旅游工作者们不遗余力地挖掘、整理、提炼和包装,喀什的十二木卡姆、麦西莱甫已享誉中外,歌舞中奔放的情怀、明媚的欢快、哀怨的倾诉和深邃的幽默反映出维吾尔民族的性格和整体面貌,是维吾尔民族文化的精髓,是风情浓郁的"歌舞之乡"的杰出代表,这是已经物质化了的高质量的载体,如果缺了这些内容,维吾尔文化就不完整,在目前的基础上我们做旅游的宣传和促销就方便得多、容易的多了。

四、资源的可展示性或参与性

旅游产品是供游人参观欣赏的,因此,发掘和利用民族文化资源开展旅游,其对外可展示性就非常重要,例如,一些民族的祭祀祈祷、宗教仪式,涉及祖先崇拜、图腾崇拜、神灵崇拜等,属于比较神秘、神圣的事物,不宜有外人观看或对外开放,即使其有很强的神秘性和吸引力,也没法开发成为旅游产品。有些民族文化、节庆活动虽可对外开放,但由于时间较短、每年日期不定(如要按农历计算),也不大利于开发成为效益好的旅游项目。因此,如何把文化资源的优势和特色展示出来,是旅游开发中很值得研究的问题,属于要专业性、多学科策划和创意的问题。例如,维吾尔族婚嫁习俗是一个很有卖点的资源,但要以旅游产品的形式展示出来并不容易。一是仅在两三天内,时间比较短,开发成为一个常规产品不容易;二是如何体现和展示特色的问题,它不是一般的集体活动,而是一种民俗民风,这是一个颇为值得研究的问题。

切实保护好民族文化,不仅是进行开发利用的基础,也是其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各地对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不仅是对其典型和精粹的开发,同时也要做好民族文化氛围的营造。利用民族文化发展旅游业,主要是挖掘和利用有价值的民族文化的符号,使旅游产品、服务的各个方面增加文化内涵。文化符号是物质化的文化内涵,最有交流价值的是当地百姓日常生产、生活、节庆、风俗等的表现和反映。

中外民族文化开发成功的实践证明,那种"围栏"里的民族文化开发有很大的局限性,最好还是要营造一种开放的民族文化大环境,要通过政府倡导、舆论引导、媒体宣传,在全社会形成热爱民族文化、尊重民族文化、保护保存民族文化的良好氛围。例如南疆国际旅游节和喀什达瓦孜民间艺术节,正是营造保护和挖掘民族文化氛围的具体措施。

文化类的旅游资源开发难度较高,它不象山水景观类资源,只要有必要的基础设施和接待条件,就可以对外展示。文化类旅游资源的开发,需要提炼、概括和浓缩,也需要寻找比较好的依托和表现形式;要避免雷同化问题,还要坚持严格保护与科学利用相结合,保护第一、开发第二。旅游开发,需要遵循旅游经济的基本规律。例如在建筑方面,首先是旅游景区内的建筑必须保持民族化、地方特色化,改进的只是卫生条件,如厕所、垃圾处理,增添的是具有民族特性的一些建筑符号,如房屋的完整性。其次,对于景区内的不作为旅游吸引物的建筑,要尽量使之符合当地的特点,避免现代化和水泥砖化。三是对于民族地区的城镇、路边的民居,一切旅游通道上视线走廊的地方,应该体现出民族化的建设风格,没有力量拆除改建的,应该明确什么样式是提倡的,什么种类是禁止的。

总之,民族文化与旅游经济是密切关联的,只有科学处理互为依托、互相促进的关系,才能将民族文化的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经济的优势,进而推动喀什的经济发展、民族进步、文化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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