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1日,在地区发改委四楼会议室,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地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叶林专题听取了地区29个行业“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并对进一步完善“十二五”行业专项规划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严格把关。要求各行业专项规划定稿前必须要经过四道程序1.由部门把关;2.由行署分管领导审核签字通过;3.由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对;4.报行署批准。二是做好衔接。要求各行业专项规划要和特殊经济开发区规划、对口支援省市的援疆规划进行紧密衔接,集中力量发展重点。三是紧跟政策。要求各行业专项规划都要按照国务院[2011]33号文件所提出的战略定位、产业布局及扶持政策和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公报的精神做一次全面修改完善。四是重点突破。对于工业、金融、外经贸、旅游、民政、劳动就业等专项规划要重点突破,充分体现喀什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目标要求。
最后,叶林要求各有关单位和行业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在今年12月底之前定稿并完成资料汇编。
(综合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