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元旦”来临,春节将至,又即将来临,为创建和谐、有序的市场价格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喀什地区发改委以关注民生为已任,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在节前抽调成本队、农价科、价检局等人员,认真组织检查力量,集中开展了对农副产品价格、客运票价、商品明码标价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亿家超市、国际客运站、伊合拉斯超市、龙达农贸市场、新陆客运站、民心超市、正大农贸市场等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元旦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和价格监测,近期粮油、鸡蛋、水产品、牛奶和水果价格基本稳定,肉食价格有升有降,蔬菜价格上涨,未出现价格异常和群众排队购粮油现象。
粮油类市场价格:特一粉3.20元/公斤,大米5.70元/公斤,菜籽油12.50元/公斤,棉籽油7.50元/公斤,葵花籽油11.50元/公斤,均与上旬价格持平。
肉食类市场价格:羊肉50元/公斤与上旬相比下降3.9%,猪肉33元/公斤与上旬相比下降2.9%,牛肉38元/公斤与上旬价格相比持平,鸡肉18元/公斤与上旬相比上涨5.8%。
蔬菜类市场价格:大白菜2元/公斤,与上旬相比上涨33%;茄子8元/公斤,与上旬相比上涨14.3%;圆辣椒8元/公斤,与上旬相比上涨14.3%;西红柿5元/公斤,与上旬相比上涨25%;黄瓜10元/公斤,与上旬相比上涨25%;芹菜4元/公斤,与上旬相比上涨14.3%;韭菜9元/公斤,与上旬相比上涨50%。
水果类市场价格:香蕉价格6元/公斤,与上旬相比下降14.3%;苹果8元/公斤、西瓜3元/公斤、甜瓜15元/公斤、葡萄15元/公斤,均与上旬价格持平。
通过检查我们主要采取了“六项措施”:一是采取市场价格监测与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特别是粮油)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和检查,随时掌握了解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对市场价格可能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做好预警。二是积极组织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加大价格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对大型商场、超市、客运、宾馆等服务行业上门进行价格政策宣传;三是向经营者发出价格提醒告诫通知,帮助经营者完善价格管理,引导经营者保持价格稳定,提醒告诫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及时纠正不正当价格行为,自觉杜绝价格违法行为,积极营造和谐的节日市场消费环境;四是强化价格监督检查,主要针对节假日促销活动多、人员消费集中等特点,重点对各类商品的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和低价倾销行为进行了检查,认真核对促销商品进货价格、原销售价格与现销售价格,对某超市的模糊标价、隐瞒价格附加条件、明码标价不规范等价格欺诈行为及时进行严肃查处,提出了整改时间及意见;五是做好价格举报工作。节日期间,安排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确保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价格、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切实做到热情接待、及时处理,快速办结、妥善回复。六是以稳定粮食价格为抓手,协调粮油投放、平抑价格。根据对喀春面粉成本测算情况,积极与喀春粮油有限公司沟通协调,12月上旬将其特一粉、特二粉出厂价(每袋25公斤)分别降低2元/袋,市场上面粉零售价也随之降低2元/袋。喀什市粮食局积极从外地调入面粉和大米,12月20日起投放市场,特二粉73元/袋(25公斤),比市场价格低3元/袋,阿克苏大米119元/袋(25公斤),比市场价格低6元/袋。另外,喀什市粮食局所属粮油购销公司将200吨小麦委托加工特二粉,12月24日按71元/袋(25公斤装)投放。同时为缓解年底粮油供应及价格压力,与中储粮喀什直属库沟通协调,在春节前后中储粮通过委托有资质的粮食加工企业竞拍投放1万吨临时储备小麦;并委托加工企业生产1万吨面粉,以加工成本价投放市场,同时还将以低于市场价格10-20元/袋(25公斤)投放200吨大米,以低于市场3元/公斤价格投放棉籽油300吨。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努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了粮油市场平稳有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稳定了市场价格秩序。
(价检局、农价科、成本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