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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同参加政协单位和委员的联系,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更好地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为我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制度。
1。 地区政协要密切工商联和人民团体之间的联系,每半年召开一次工商联和人民团体负责人参加的联系会议,及时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统一思想,研究履行职能的新途径。
2。 地区政协委员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要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参政议政,为建设团结、文明、富裕的喀什服务。
3。 要积极开展走访委员活动。地区政协副处级以上干部每人要负责联系3到5名委员、无党派人士,要经常走访委员,关心委员的工作和生活,解决委员学习和工作的实际困难,为委员履行职能创造便利条件。
4。 地区政协机关要坚持"委员活动日"制度,每季度第一月二周周五为"委员活动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同委员之间的感情沟通。
5。 政协各处科室要紧紧围绕地委、行署的中心工作,并结合各自的业务特点,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和考察视察活动。每年至少要组织活动2次。
6。 成立工委委员活动小组,组长由地工委主任担任,地区政协的重要活动和会议,要邀请所在地区工委委员参加。
7。 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委员发挥各自的优势与专长,扩大联谊范围,地区政协组织各界虽有关人士搞1-2次内引外闻和招商引资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供便利条件。
8。 地区政协要根据需要邀请地委、行署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向地工委委员通报全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发面的情况、帮助委员了解区情,为委员知情出力创造条件。
9。办好〈〈喀什政协信息〉〉,及时反映委员参政议政和重要的社会活动,及时宣传委员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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