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李维江

 

副主任:达吾提·马木提

 

通信地址:新疆喀什市解放北路46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法制办公室

邮政编码:844000

 

一、喀什地区行政公署法制办公室工作职责

根据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行署法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负责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许可、行政程序、行政执行等共同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二)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政务公开等项行政监督制度与规定。

(三)负责办理依法确认和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事项,协调处理行政机关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指导行政机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

(四)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科目的培训、考核,承办本级申请持证执法人员资格的审核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证件的颁发工作。

(五)负责行署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审核把关,地区直属行政机关和县(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策性文件清理的工作。

(六)负责办理依法由行署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的案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的工作事项以及涉及行署的其他诉讼事务。

(七)负责全地区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的案件年度统计、分析和汇总上报工作。

(八)负责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征订发行国家、自治区法规汇编, 组织政府法制工作调研、信息交流和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

(九)负责地区直属行政机关和县(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业务指导,承担行署法律顾问任务并为社会提供政府法制咨询服务。

(十)承办行署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科室工作职能

 

(一)秘书行政科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和督办检查;处理文电、秘书、会务、信息、文印、档案、保密、信访、接待等事务;管理办公设备和保卫值班;征订发行国家、自治区法规汇编;建设与管理法律法规资料库。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行署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及其涉及有关部门意见的组织协调;负责行署涉及行政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措施的听证会;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颁发;负责地区直属行政机关和县(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策性文件清理;承办上级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事项;组织政府法制宣传教育、调查研究、信息交流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指导行政机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的任务,为社会提供政府法制咨询服务。

 

(三)执法监督科

负责实施行政机关共同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监督检查;负责依法行政和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罚缴分离、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负责协调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和争议;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负责承办依法由行署管辖、处理的各类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执行的案件;负责指导地直行政机关和县(市)政府的行政复议等项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复议、应诉、赔偿案件的年报工作。承办依法确认和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事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三、需要提供网上下载的文书格式(后附)

(一)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确认单

(二)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文书格式

1政府(行署)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文书格式

2政府部们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文书格式

3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报送备案文书格式

4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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