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喀什地区地震局
一、职能转变
地震工作机构改革的重点是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应急,震后重建等环节和灾情信息,提出抢险救灾的对策和建议。
二、主要职责
喀什地区地震局是喀什地区行署管理全地区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和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地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管理本地区地方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预报工作。负责提出本地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组织大震现场科学考察。
(四)承担本地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发生破坏性地震时,承担本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
(五)负责本地区地震应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检查督促其落实。组织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六)管理本地区地震灾预测工作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本地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登记、管理工作。
(七)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审核、监督本地区重点工程项目场地的抗震设防标准的实施。
(八)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管理本地区防震减灾科技成果的研究与推广工作。
(九)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
(十)承担地委、行署及上级地震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
三、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喀什地区地震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局发重要文件起草和重要公文催查办,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和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工作计划及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财务资产管理及督查、接待、保秘、保卫等工作,负责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职工理论、业务学习及各项活动。
(二)科技监测科
具体组织制定本地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本地区地方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分析预报工作,提出本地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管理地震科技发展项目,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管理本地区防震减灾科技成果的研究与推广工作,负责震情速报和灾情速报,组织大震现场科学考察,组织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承担局里交办的任务。
(三)震害防御科
管理以地震动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审核监督本地区重点工程项目场地的抗震设防标准的实施,负责本地区地震应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检查督促其落实,管理本地区的地震灾害预测工作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本地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登记、管理工作,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承担本地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指导县(市)的防震减灾工作。
四、人员编制
喀什地区地震局为正县级,属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分为地区地震局机关8名,其中局领导1名,科(室)领导3名,塔什库尔干县地震台4名,其中领导1名。
五、地区地震局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地区地震局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由行署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承担,同时纳入该中心工勤人员列事业编制1名。
现任领导
局长张立新 主持局里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人事、财务等工作,并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廉政建设。电话:2830153 2823024
副局长巴克阿吉.吾布力卡斯木 协助张立新同志分管震害防御科,负责地震科普宣传。电话:2823024
副局长黄涤萍 协助张立新同志分管科技监测 科,负责塔什库干地震台的日常管理。电话:2823024
对外办事(服务)程序,有关规定
为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地震管理保障。为防震减灾提供监测预报服务。防震减灾政策法规拟定与实施防震减灾标准制定与实施防震减灾规划与计划防震减灾科技管理: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管理本地区防震减灾科技成果的研究与推广工作。
地震监测预报管理: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制定与实施地震台站管理。地震观测预测预报管理。地震监测环境保护管理。防震减灾执法监督:抗震设防执法监督。地震应急预案监督。地震预报监督检查。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审批。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地震烈度与地动参数区划图编制地震应急: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地震现场考察。地震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地震灾情速报。协助指挥地震救灾。震后重建规划管理。防震减灾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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