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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要求
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蒲新凤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搞好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新形势下,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认真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深入分析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这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005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深刻阐明了建立健全这一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基本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当前如何按照加强党的建设和先进性性建设要求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重要课题摆在全党、全社会和每名党员的面前。
一、惩防体系的建设要坚持服务发展第一要务,促进喀什地区经济建设
牢固树立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把预防和治理腐败贯穿于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之中,不断优化发展软环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必须与经济基础相适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我区的惩防体系建设必须适应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而抓紧建设。要围绕发展、服务的大局,逐步适应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着力解决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由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引发的各类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促进和谐喀什的建设,促进全地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二、惩防体系的建设要始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
三者中,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其目的是通过行之有效的教育,进一步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既是治本之策也是有效之举;制度是一种刚性的约束机制,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保证,反腐倡廉制度作为党和国家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的建设发展中同样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的特征;监督作为反腐倡廉的关键环节,是我们党防范腐败的关键所在。只有将三者统一于反腐倡廉工作之中,坚持三者并重和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才能形成严密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教育侧重于教化,在于变外在的强制性为内在的自觉性;制度侧重于规范,在于对权力和行为进行规定和约束;监督侧重于强制,三者虽功能不同,但目标一致。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从源头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的正确行使;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从根本上防治腐败;正确处理预防和惩治的关系,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
三、惩防体系的建设要坚持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相结合,统筹全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按照近期具体、中期原则、长期宏观的思路,安排反腐倡廉工作,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注重科学合理、系统配套和可操作性。建立健全喀什地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目标是:经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争取到2007年,初步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较为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在教育方面。要整合各种优势,努力构建“大宣教”立体格局。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廉政宣教氛围,不断推进廉政教育的制度化、经常化。在教育内容上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和改进,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达到被教育者在思想上产生共鸣,在情感上相互沟通。廉政教育要面向社会、面向未来、着眼基层,当前一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进行反腐倡廉教育。二是面向全党全社会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三是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强大合力,与正在开展的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把党风廉政宣传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抓,力求取得实效。
2、监督方面。要努力构建“全社会大监督”网络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在连续三年地区教师补招工作监督以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监督工作的探索,注重全程监督和控制性监督的有机结合。一是要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二是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财政资金运行、国有资产和金融等环节和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三是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等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在监督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及监督主体方面要建立严密的权力监控机制,最大限度的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
3、制度方面。依据法律法规和反腐倡廉相关法律进一步规范完善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用改革的办法和发展的思路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推进从源头治理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一是深化全地区“六项改革”:即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加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二是进一步完善“四项制度”:即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全面落实和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完善产权交易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三是“五个公开”:即健全完善政务、厂务、村务、校务、院务等各类办事公开制度,注重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
惩防体系的框架建设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用改革的办法和发展的思路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方面整体推进、系统构建,不断加强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保证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确保体系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作者系喀什地区纪委综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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