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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开展争创“四有”领导班子“五好”干部队伍活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泽普县在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开展争创“团结战斗有凝聚力、求真务实有创造力、无私奉献有感召力、勤政廉洁有免疫力”的领导班子和“思想作风好、学风好、工作作风好、领导作风好、生活作风好”的干部队伍活动。计划从2008年到2010年,每年以不低于三分之一左右的创建速度,将全县副科级以上党政班子建设成为“四有”领导班子;从2009年到2011年,每年以不低于三分之一左右的创建速度,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五好”干部队伍。各单位必须在争创“四有”领导班子的基础上争创“五好”干部队伍,对于在2010年底前未达到“四有”领导班子创建要求的、2011年底前未达到“五好”干部队伍创建要求的,县委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党政班子主要领导及成员诫勉、警告、降职或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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