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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
与时俱进 真抓实干
努力开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在喀什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张 健
(2008年2月2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认真学习贯彻地委(扩大)会议精神,抢抓机遇、团结拼搏,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形势下召开的。地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专门安排理论中心学习组,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王乐泉书记在自治区纪委七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研究部署了我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地委书记史大刚同志所作的重要讲话,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高度,对反腐倡廉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现在,我代表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
一、2007年工作回顾
2007年,我区各级党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政治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把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新进展。
(一)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地委制定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以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对做好“三农”工作、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各项利民惠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违背事物发展规律和违背广大群众意愿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造福各族群众。按照地委的要求,地区纪委会同组织部门,在全地区范围内清理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和村级干部4874人拖欠公款(贷款)4256万元,目前已有4456人偿还3880万元,偿还率为91%。对抗震安居工程实施以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将清理出的违规资金全部追回并上缴财政专户,保证了我区抗震安居工程的顺利进行。此外,对补充农村中小学教师和医护人员、公开招录公务员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纪人员及时进行了查处,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二)把纠风治乱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和执法检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税费减免、水电费收缴、农资最高限价、报刊杂志限额、各类补助的发放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减轻农民负担46472万元,实现人均减负184元。督促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减免学杂费、书本费6135万元,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284万元,纠正了个别学校乱收费的行为。不断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投标工作。地、县两级公立医疗机构共拿出251.4万元用于济困医疗救助,使2万多名群众直接受益。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审批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进一步巩固。继续办好“行风热线”,深入开展行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对发改委、国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贸委和公安交警等部门进行评议,使我区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三)把宣传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前提,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各级党委(党组)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各级党校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教学培训计划,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了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意识。全区广泛开展了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的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大力宣传姜英、热合曼·木沙等“勤政、廉洁、为民”的先进人物,及时通报重大案件,不断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免疫力。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增强了廉政教育的影响力和说服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大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的治理力度,纠正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的问题。清理党政机关办公楼堂馆所建设项目32个,党政机关所属培训中心建设项目2个,并责令进行整改。认真落实《关于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有两个单位10余名干部主动上交19.02万元违纪款。继续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配偶子女从业登记等制度。规范津贴补贴,有效制止了个别单位乱发奖金钱物的行为。
(四)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倡廉的有力手段,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保持了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02万元。认真做好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和单位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评估和“回头看”工作,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6件16人,有效遏制了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在办案过程中,严格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干部,依据违纪事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的规定,视本人违纪情节和认错态度,按照“错责相适应”和“从宽有度”的原则,给干部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干部。
(五)把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关键,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抓住人、财、物管理的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工作漏洞。一是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交流、回避、任职规定,全面实行全委会票决、拟任人选书面征求纪委意见、机关工作人员逢进必考、部门内部竞争上岗等制度,确保选拔、竞聘工作的公开、透明。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取消审批项目98项,废止行政性文件63个,简化政府审批程序,政府效能进一步提速。三是加快财政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全地区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和非税收入改革的单位不断增多,实现政府采购金额27141万元,节约资金3753万元,节约率达到12%。四是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最低价中标”办法,使我区工程总造价降低28%,有效预防了建设工程领域的腐败行为。五是政务、财务、村务、厂务、校务“五公开”以及办事公开工作全面推开,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六)把监督检查作为反腐倡廉的保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各级纪委主要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95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290人(次),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到强化,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66个,审计领导干部80人,查出违规金额449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5513万元。全面推行干部廉政专项考察制度,加大对县(市)、乡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的监督力度,有效预防了换届工作中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诬告陷害等问题的发生。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的个别县(市)集资建房、党政机关干部在企业兼职等问题进行了清理,纠正了存在的问题。
2007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地方和部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还存在一定差距;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查办案件工作需要加大力度;一些部门不能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工作,不能正确处理部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致使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屡禁不止;反腐倡廉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措施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这些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克服和改进。
二、200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落实“十一五”规划关键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国务院32号文件和地委(扩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以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按照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自治区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强化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加强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进一步整合宣传教育资源,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各级党校要把廉政教育与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廉政教育要占到培训课时的三分之一,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工作之中。认真总结教育月活动的成功经验,坚持以月促年,开展好第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先进性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廉政勤政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树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探索建立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坚决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在证券投资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违规重复享受房改优惠政策集资建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坚决纠正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对换届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登记,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纠正违规问题;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坚决纠正党政干部集资入股办企业的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开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规范党政机关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坚决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对中央、自治区和地区支农惠农政策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执行情况、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建立村级干部勤廉双述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惩治违纪违法行为
坚决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尤其是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斗争中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转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法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非法入股矿产开发的案件,在产权交易、资本运营、破产关闭和经营性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社保资金、违规处置不良资产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权力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惩腐败分子,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对腐败分子决不放过、决不姑息。
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单位的协调,形成查办案件合力,提高有效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建立健全办案制度,严格办案程序,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慎用、用好有关办案措施,强化监督指导。坚持文明办案,切实保障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利。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继续做好信访工作,健全来信来访实名举报办理规定,完善督办机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完善案件调查、剖析“双报告”和回访制度,以案促建、以案促教、以案促管。正确把握政策,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重点解决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市)、各单位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严肃处理产品质量重大安全事件。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征收征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中违纪违法行为。
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完善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建设国债资金、抗震安居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维护资金安全。加大对扶贫开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因挤占、挪用、贪污和失职渎职等造成资金重大损失问题的发生。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对各部门、各行业学会、协会的违规行为进行清理规范。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解决农村中小学摊派辅导材料加重学生负担的问题,加强对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增加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助困难学生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重点抓好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及集中配送的监管。加强涉农补贴、农资最高限价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群众意愿、加重农牧民负担的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加大对不规范执法行为的纠正力度。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格控制节庆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招生、公务员招录、职称评定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源头治腐工作
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行政管理与服务方式,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机关监督制度,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和监督,推进综合预算,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和评价制度,推进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设。
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强化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中介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对中介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落实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加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按照《喀什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行地区统一挂网采购。积极推行党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务、财务、村务、校务、厂务和办事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继续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惩处行贿和受贿行为。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实行高额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并将不良行为单位和个人记录在案,健全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五)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对权力运行实行有效监督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提高监督的有效性。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中共喀什地委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若干规定》、《中共喀什地委议事决策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领导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继续推行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监督和奖惩机制,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问题;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违规行为;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着力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在房地产规划、开发建设、销售中以权谋私等问题;加强对城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分配的监督,确保城镇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入住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会同有关部门对能源、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招标投标、资金使用、质量监管等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高度关注腐败易发、多发领域,重点对《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土地管理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规避、违规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行为,严肃查处政府采购定点采购行为,严肃查处未经评估、低价出让或规避招拍挂出让土地的行为。加强对医药采购和医药配送的监督,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用药和购置器械的监管,对擅自采购行为要给予严肃处理,监管不力的要追究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挤占、截留、挪用、贪污合作医疗资金的行为。督促全区今年新打2000眼机井和归并整理70万亩以上耕地任务的落实,采取公示、检查、清理、审计等方式,加强对农用机井建设质量和资金的监督,坚决防止以旧代新、骗取配套资金等欺上瞒下行为,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挪用、贪污打井专项补助资金和降低机井质量标准的行为。加强对耕地归并整理的监督,决不允许发生新的集体欠账和“打白条”的现象;归并整理耕地的发包必须“一事一议”、集体讨论,以合适的价格承包给当地一般户和贫困户,对不按要求执行的要严肃追究乡村领导干部的责任。继续加强对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和工程质量的监督,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失职行为。
三、为全面完成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反腐倡廉的任务,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王乐泉书记在自治区纪委七届三次全会上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新疆实际,着力解决反腐倡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要认真学习两位领导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倡导良好风气和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方面狠下功夫,为全面完成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胡锦涛同志所作的报告,科学回答了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是指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对于动员各族党员干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奋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各级党委、纪委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大意义。按照地委的要求,自觉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研读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国务院32号文件与贯彻落实地委(扩大)会议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和地委(扩大)会议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地委(扩大)会议提出的2008年各项任务上来,更加坚定不移地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与时俱进地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尤其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地委(扩大)会议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维护政治纪律的一项重要内容,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按照地委、行署的决策部署开展工作,坚决反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坚决反对欺上瞒下、做表面文章的行为,坚决反对增加农民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反对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坚决维护地委、行署决策的贯彻落实,为不断推进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进一步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优良的党风是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的重要体现,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不断巩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强化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从群众的“衣食住行”入手,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把有限的财力物力用到促进发展、改善民生、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上。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弄虚作假和奢侈浪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干部工作表现、作风状况的监督,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要进行责任追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不注重做好群众工作,不尊重群众意愿,在生产中,尤其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搞形式、搞强迫命令以及工作方法简单的干部,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对因失职、失察,导致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切实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维稳意识。
(三)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好肩负的职责和使命。
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和干部思想实际,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推进改革发展的信心。要牢记根本宗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严守政治纪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对党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始终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二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财经、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现代科学知识,改善知识结构,加强实践锻炼,拓宽工作视野,掌握工作本领,增强运用政策、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专业化水平,努力成为反腐倡廉的行家里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抓的重点工作,要毫不放松,牢牢抓在手上;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抓的工作,要发挥主抓作用,同时注意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对于其他部门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要加强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倡廉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要强化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努力成为严格自律的模范。要强化监督,切实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尤其是办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人员要坚决调离,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要强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建立科学严密的业务流程,严格依纪依法规范执纪办案行为,坚决防止以权谋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忠实履行职责,以身作则,秉公执纪,争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弘扬正气的表率、联系群众的表率。
四要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支持地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有效监督的方式和方法,加强对所在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提高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的能力。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紧贴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认真开展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开展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继续办好“行风热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紧紧围绕地委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七届三次全会和地委书记史大刚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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