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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直单位贯彻落实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
任务分工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3月19日)
张 健
同志们:
今天,地区纪委召开地直单位贯彻落实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会议,主要目的是按照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对我区2007年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有关单位的责任,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自2003年以来,年初地区都要按照中央纪委全会、自治区纪委全会和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对全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根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并与经济工作和单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这种做法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体现,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的重要保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有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主要领导对完成反腐倡廉分解任务重视不够,片面认为反腐倡廉工作是纪委(纪检组)的事,忘记了自己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有的单位没有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业务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寓于经济工作和单位业务工作之中,存在“两张皮”的现象;有的单位对领导和指导任务分解不力,抓落实的措施不够具体,对分解的任务未能按要求很好地完成。这些既有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又有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必须引起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的高度重视。希望你们按照《地直单位贯彻落实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今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
今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完成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党将召开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为党的十七大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是全党共同的重要责任。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地区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确保《实施纲要》年底前的目标任务的实现,营造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我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从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喀什的大局出发,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战略高度出发,提高对做好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落实
当前,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的部署,全地区正在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要把抓好今年反腐倡廉任务分工意见的落实,与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和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以及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当前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王乐泉同志在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既体现和贯彻了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又提出了要从六个方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地委史大刚书记在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从四个方面对我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习领会好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贯彻落实好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和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增强落实反腐倡廉分工任务的自觉性,为中央、自治区和地区重要决策的落实提供有力保证。
要把抓好今年反腐倡廉任务分工意见的落实,与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党的作风体现着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的骨干力量,其作风如何,对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我们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作风建设重在“做”,具体地说,就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带头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各单位要在落实反腐倡廉分工任务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好的作风抓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以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促进好的作风的养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协助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和行政领导班子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仅要监督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也要监督领导干部的作风状况。要定期分析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积极研究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对策措施,协助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和行政领导班子制定工作方案。针对一个时期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了解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把监督关口前移,注重事前监督和防范,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地区纪委的统一安排,抓好领导干部自身作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
要把抓好今年反腐倡廉任务分工意见的落实,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地区纪委提出的分工意见已经明确了各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从思想上牢固树立抓落实就是讲政治的意识,抓好责任制的贯彻就是履行好职责的意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扎实实地抓好反腐倡廉分工任务的落实,牵好头、负起责、带头做,敢抓敢管,真抓实干。分解到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是紧扣各单位业务工作的,很多都是与各单位职责中规范行为、防范风险、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措施紧密相关的,这些工作本身就是各单位职责所在和份内之事。各单位领导同志要真正做到“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意见的要求,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将分工意见明确地与任务一起安排部署。做到既分析研究形势、制定计划,又亲自挂帅、组织实施,对重点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要情况亲自批办,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总之,各单位无论主管什么业务,无论履行何种职能,都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把承担的反腐倡廉分工任务抓紧抓好,真正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单位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
要把抓好今年反腐倡廉任务分工意见的落实,与落实中央《实施纲要》、自治区《贯彻意见》和地区《贯彻实施纲要任务分解》结合起来。地区纪委在制定今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时,对2007年年底前要完成的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任务一并作了考虑和部署。这样,既突出了今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又兼顾了地区《贯彻实施纲要任务分解》提出的各项任务。各单位要在落实好今年反腐倡廉任务分工的同时,更加自觉地把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继续在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上下功夫,逐步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特别是承担落实地区《贯彻实施纲要任务分解》的45个单位,一定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不仅要抓好今年反腐倡廉分工任务的落实,而且要对《贯彻实施纲要》2007年年底前完成的任务进行精心安排,制定出落实的具体措施,确保在年底前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今天召开的这个会议,既是对具体分工任务的通报会,也是对落实分工任务的动员会,目的是进一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希望大家在任务分工的基础上,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所承担任务的落实。
一是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分工意见将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为8大项50小项,工作任务涉及面比较广,重点任务比较多,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对此,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缜密研究,把握规律性,增强主动性。要尽快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摸透每项任务的具体要求和各方面的情况,制定出更具体、操作性更强的工作措施。各单位领导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负起责任。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针对每项工作的不同情况,确定一个明晰、可行的工作思路。对以前部署过的工作任务,既要注意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要注意根据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有所创新和突破,形成层层推进、整体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分工意见将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到63个单位。无论是牵头单位还是协办单位,都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既分工明确,又协调配合。牵头单位责任重大,要积极主动地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作用,对牵头负责的工作要会同协办单位一起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意见。协办单位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情况,团结一致,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工作。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要在做好自己工作任务的同时,对分解到下属单位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加强监督。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协助党委(党组、总支、支部)抓好任务的落实,要主动担负起督促检查的职责。同时,要主动与地区纪委监察局联系,及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工作进展情况。地区纪委监察局在机关内部也要将各项工作分解到分管领导和具体(处)室,并按照(处)室职能和责任加强对口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各单位落实工作的进展情况,定期进行汇总,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地区纪委拟在年中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各单位的情况汇报。年底,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进行考核、通报。
同志们,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和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统一思想,转变作风,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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