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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把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在喀什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09226日)

张 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认真学习贯彻地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奋进,努力推动科学发展,大力促进社会和谐的新形势下召开的。地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会前安排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了贯彻思路。刚才,地委书记史大刚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对我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作出全面部署,特别是对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以及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以求真务实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现在,我代表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

一、2008年工作回顾

2008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党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为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证。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加强廉政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列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内容,开展第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普遍增强。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后,全区各地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开辟学习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学习、宣传、贯彻力度,推进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不断扩大廉政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廉政教育的影响力和说服力,初步形成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良好社会氛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完成1200余名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登记、审核与备案工作。针对一些领导干部既享受移动电话费补贴,又将移动电话费转嫁到所在单位的问题,对全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小灵通”与单位固定电话捆绑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纠正68个行政事业单位捆绑使用“小灵通”1737部,节约资金119万元。根据中央《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申请出国(境)人员进行了登记、审查,没有发现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问题。

――严肃党纪政纪,保持了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坚持把文明办案同依纪依法办案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办案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切实把保护和惩处职能体现在办案工作之中。2008年,全区共接到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举报467件(次),初核270件,立案210件,结案200件,共有21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乡科级干部37人;受党纪处分184人,受政纪处分37人;开除党籍36人,开除公职12人。通过办案共挽回经济损失558.82万元,是2001年以来挽回经济损失最多的一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办、领导交办和实名举报的案件全部进行了核查处理,将查办结果以适当的方式给予了回复,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对违纪违法人员坚决予以惩处。

——坚持纠风治乱,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纠风治乱工作作为重点,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是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教科书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清理取消违规收费项目156.2万元,查处截留、挪用、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乱收费问题22.86万元,清退学校乱收费8.57万元,有22人受到诫勉和组织处理。二是加大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督查,小麦良种和粮食生产综合农资补贴资金基本落实到位,水费收缴进一步规范,农村电费实行同网同价,畜牧防疫费严格按照标准收取,棉种价格基本控制在3/公斤,查处假农药、假种子案件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三是切实纠正医疗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对医务人员考核点评制度、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实现两个100%,纠正医疗机构违规资金200余万元,销毁假劣药品2万多个品种860余件,保证了医疗购销市场安全有序。四是开展土地调控和矿产资源开发执法监督。清理出37宗“以租代征”违法用地问题,清理出闲置土地7056.5公顷。加快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落实矿业权取得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制度。五是认真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在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5个重点行业开展了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促进了行业作风的转变。全年完成4期“新广行风热线·地州领导接待日”节目,解答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113个,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

——深化体制改革,源头治腐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协调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确认16个部门102项行政许可事项、13个部门77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受理行政效能投诉310起,协调处理80起,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效能建设问题10起。二是协调推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地、县两级全面实行部门预算,落实国库集中统一支付制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三是协调推动政府采购体制改革。推行询价挂网采购模式,将办公自动化、文化用品、医疗器械等八大类2万多个品种的商品,以低于市场价5-20%的最高限价进行挂网,供单位自行选购,减少了采购成本,缩短了采购周期。四是协调推动工程招投标改革。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最低合理价中标评标办法,加大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规招投标的工程项目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五是协调推动医用耗材招投标改革。在全疆率先推行集中招标和配送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双百”和所有乡镇卫生院跟标采购目标,采购履约率达100%,价格虚高得到控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治理。

——履行监督职能,确保地委安排的重大工作得到落实。派出督查组对县市、地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对不尽职尽责或在重大项目、重大开支、重要工作上失职、渎职引发重大问题的40名党员干部给予责任追究。加强对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组织检查组深入乡村、农户抽查复核,补发3259户应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补助资金236.76万元,清理纠正45户超标准、违规、重复享受专项补助资金7.67万元,立案查处18名贪污、挪用、失职的村干部,确保国家、自治区补助的1.4亿元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加强对打井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有效杜绝了以旧代新、挪用、贪污、套取专项补助资金现象的发生。督促相关单位制定了归并整理土地管理措施和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新增土地合理、有序地承发包,增加了农民收入,壮大了集体经济。强化审计监督,对8个地直单位和岳普湖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纠正管理不规范资金1591万元。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农村基层卫生医护人员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2008年,我区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地方和部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不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有待于从教育、制度、监督方面进一步加强;一些部门和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极少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一些部门不能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工作,致使有的不正之风纠而复生、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新问题不断出现;一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措施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9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年。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地委扩大会议的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工作规划》的落实,加强中央、自治区关于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我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一)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利益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把反腐倡廉教育同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工作结合起来,在加大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廉政教育的同时,将廉政教育向其他干部培训机构及行业、系统干部培训活动延伸。深入开展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拓展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继续用好广播、电视、党报、党刊等传统媒体,发挥网络媒体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注重挖掘和树立廉政文化进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典型,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采取有力措施,着重抓好以下工作:(1)严格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等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重复享受福利性分房政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要求,保证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经费以及党政机关出国(境)经费等支出实行零增长或负增长。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规范党政机关经营性资产管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坚决纠正超预算、超标准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以及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问题。各县市、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把严格执纪与必要的组织处理结合起来,着重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违法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违法入股矿产开发的案件,环境执法和环保项目审批审评中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发放核销贷款和资产处理的案件。坚决查办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斗争中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及其亲属非法所得的追缴力度。

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查办案件工作协调、协作机制,发挥各执纪执法部门的作用,形成办案合力。继续做好信访工作,发挥“12388”举报电话的作用,扩大案件线索来源,规范线索管理流程,健全来信来访实名举报办理规定,加大对领导批示举报信件的查证落实力度。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完善办案全程监督制度,确保文明安全办案,保障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新形势下发案规律的研究,严格执行案件调查和剖析“双报告”制度,对重大案件及时进行通报,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加强对基层办案骨干的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跟班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巩固和扩大自查自纠成果,认真做好对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继续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

(三)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着重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1)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把生产、销售关,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2)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3)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处理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甚至强行侵占农民土地等行为。(4)加强对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金等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的全程监管,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5)开展对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喀什市老城区改造、农村抗震安居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6)加强对中小学、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严防“豆腐渣”工程,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贪污专项资金和失职渎职行为。

各有关单位及其纪委(纪检组)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增加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资助困难学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网上集中采购的改革,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乱加价、乱收费和开单提成等行为。切实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全面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巩固政府部门清理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对招生、公务员招录、事业人员招聘、职称评定、伤残鉴定等工作的监督,继续开展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办好“行风热线”。

(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

加大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会同有关部门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管惩处结合起来,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1)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有关招标投标法规,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监管。(2)认真治理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严肃处理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违纪违法行为。(3)认真治理司法领域的突出问题。督促和配合司法机关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4)认真治理政府采购领域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挂网最高限价采购制度,加大对采购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操作行为。

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税体制、投资体制、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等各项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预算外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和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办法部署的各项任务,加强组织协调,深入调查研究,强化督促检查,总结推广经验,促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继续对发扬党内民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健全对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监督机制,积极探索监督关口前移的方式和途径。

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推进基层党务公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大乡镇政务公开力度,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域。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整体推进各项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促进政府部门廉政勤政、依法行政。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加强廉政监察,督促政府机关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加快推行并不断完善问责制,推动政府机关加强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中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决定》和自治区的《意见》精神,加强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原则、各项制度、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认真解决少数农村党员干部作风不正、铺张浪费、蛮横粗暴、办事不公等突出问题。成立以“三老”人员为主的村民监督小组,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侵害农民物质利益、民主权利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严肃查处挤占、截留、挪用、贪污等行为。加强对“万眼机井”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以旧代新、骗取专项资金等欺上瞒下的做法,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挪用、贪污专项补助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耕地归并整理的监督,决不允许发生新的集体欠账和“打白条”的现象。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规范执法和收费行为,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健全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注意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对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居民社会保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公开制度。

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完成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号召全党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党委、纪委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切实严明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确保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严明党的纪律,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最重要的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至关重要。各级党委(党组)要严肃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要督促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地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遵守政治纪律的监督作为第一位的监督,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斗争中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这一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着重抓好以下工作:(1)开展对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各县(市)、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的政策和各项要求,加强对中央及地方投资和国债资金的监管,增强公开透明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确保我区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2)开展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3)围绕推进“十一五”规划实施、加快农村改革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纠正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行为。要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纪律保障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4)对党员干部在喀什市老城区改造工作中的表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是误导亲属和群众阻碍老城区改造的,一经查实,不论涉及到谁,坚决予以组织处理。

(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做到务实、为民、清廉,不断提高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着力解决当前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的问题,理论和实际脱节、解决具体问题能力不强的问题,作风漂浮、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问题,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的问题,增强群众观念、求实精神、廉洁意识。要立足区情,大力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活动,认真解决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的问题,坚持带头过紧日子,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用在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以优良的作风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共克时艰。

各级党委、纪委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诫勉谈话、信访通知书、函询等形式进行纠正。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把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政行为。加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力度,落实“一岗双责”,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定期报告等配套制度,形成任务明确、责任落实、追究严格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责任制落实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突出纪检监察机关特色,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切实抓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服务保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一要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我区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全面把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既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又要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发挥重要保障作用,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去把握、去谋划、去推进,注意了解和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趋势以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了解和掌握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反腐倡廉政策、出台反腐倡廉举措。既要立足当前,抓紧解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注重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保证地委、行署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维护我区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要增强宗旨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纪检监察工作首位,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提高实践能力,深入调查研究,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破解各项难题的对策,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强化责任意识,牢记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的重任和使命,全面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职责,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党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扎扎实实地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树立正确利益观,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艰苦奋斗,不攀不比,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要增强党的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各项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尤其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要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

三要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头脑,进一步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始终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做党的忠诚卫士。加强效能建设,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效率,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岗位练兵和交流研讨会等,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和轮岗力度,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必须严肃处理,切实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在严格要求的同时,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

同志们,今年反腐倡廉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肩负的责任重大而光荣。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地委书记史大刚同志在这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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