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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纪委、监察局关于对12县(市)2009年度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地区纪委、监察局近期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通报如下:
一、2009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9年,全地区12县(市)委、人民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地委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努力探索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从严纠风、坚决惩治等方面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觉承担惩防体系建设主体责任
各县(市)委、人民政府切实加强领导,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将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奖惩。年初,各县(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安排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县(市)委书记认真履行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基本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对惩防体系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做好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各县(市)纪委积极协助县(市)委抓好《工作规划》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工作规划》的总体要求,把任务具体分解到县(市)直单位,明确规定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组织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二)注重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1、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强化廉政教育培训。各县(市)紧紧围绕构建廉政宣教“大格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教育,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围绕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目标,制定2009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形式多样、效果明显。二是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发挥了党校廉政教育基地作用。三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和第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通过在有线电视台开办专栏、插播廉洁从政广告,播放警示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领导干部及家属廉政教育专题讲座等形式,丰富了教育月活动,形成了教育月重点抓、以月促年的良好势头。
2、以制度落实为抓手,积极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各县(市)不断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通过抓制度建设,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各种腐败和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一是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纪委主要领导廉政谈话制度、诫勉提示制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制度作为基本要求和监督的重要内容,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同时,各级党政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均由集体研究决定。二是普遍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工程建设领域招技标、政府采购、药品、医用机械招投标采购、村级财务管理、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干部作风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等多项制度措施。加大“三公开”力度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三是坚持以规范乡村“三资”管理为切入点,在对乡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集中清理的基础上,大部分县(市)已推行或试行乡财县管乡用和村财乡管村用的财务管理体制,对乡镇配置小汽车、摩托车、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等纳入政府采购,制定了集体土地发包管理办法,完善了村级事务“一事一议”制度,部分县(市)还建立并推行了农民互助合作组织,通过土地调整、劳务、生产资料、资金、信誉等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有效防止了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乱集资、乱摊派的现象发生。
3、强化制约监督,保证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一是在乌鲁木齐“7·5”和喀什市“7·6”事件发生后,各县(市)党政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大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教育,把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作为第一位的监督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遵守政治纪律的监督工作,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关键时期违反政治纪律和失职渎职等案件,确保了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二是各县(市)针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部署,成立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加大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各项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透明、高效的管理和使用。三是从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认真开展多次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重点对抗震安居工程、万眼机井工程、城乡低保、救灾救济、扶贫开发、育林造林、粮食直补、“两免一补”、农机补贴等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进行认真深入地监督检查,并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专户管理、专人负责、定期不定期公开,确保了各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四是普遍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涉农收费、拖欠农民工工资、各项评比达标活动等进行多次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五是大部分县(市)通过“行风热线”栏目,组织多名效能监督员、行风评议员、特邀监察员开展评议活动,并形成通报下发,成效显著。部分县(市)还结合实际,重点加强了对卫生医疗队伍的医德医风建设,加大整治临床促销药品、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提高了窗口单位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
(三)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有效遏制腐败问题蔓延
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领导,严惩腐败分子,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同时,本着“教育为主,教育和惩处并重”的方针,坚持从教育入手,既注重宣传正面典型,又辅之于经常性警示教育,在各级党员干部中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努力实现反腐败工作从以惩处为主向惩处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方式转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进展还不平衡。个别县(市)工作还停留在安排部署、任务分解上,具体抓落实的力度、措施不够。主要表现在:一些牵头单位的工作还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一些协抓单位工作还不能及时跟进;一些单位的惩防体系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个别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还有待提高等。
2、宣传教育形式单一,针对性还不强。部分县(市)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还未真正形成,形式单一,党校的主阵地作用、网络作用、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部分单位对《工作规划》的学习宣传力度不大,效果不够明显。
3、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不够,缺乏系统性和实效性。近年来基层尤其是乡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消极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现象表明,部分县(市)对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深层次问题研究不够,还存在不少制度漏洞和体制缺陷,特别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还不够完善;在一些单位也有不少制度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4、监督工作还有待加强。一些县(市)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大工程的监督还不能及时跟进,尤其是对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乏力。
三、几点要求
1、进一步加大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力度。2010年是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各县(市)委要始终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加快构建惩防体系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惩防结合的长效机制。县(市)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作用,一是要制定2010年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具体任务分解表,对各单位提出具体的任务要求,明确牵头单位、协抓单位及落实时限,整体推进惩防体系;二是要督促责任单位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并做到责任到人;三是要指导各责任单位把握工作重点,明确目标,制定相关计划措施,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四是要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列入单位和责任人考核内容,完善考评机制;五是要建立责任单位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制度,采取专题汇报会、座谈会、现场推进会等形式,将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进一步丰富“大宣教”的形式和内容。整合纪检监察、司法、组织人事、宣传等部门的宣传教育资源,进一步做好教育基础性工作,不断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将惩防体系建设宣传教育纳入县(市)宣教工作进行总体部署。一是要围绕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目标,制定2010年反腐倡廉宣教工作计划;进一步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作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和向身边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认真开展廉政教育月工作;采取单位领导上党课,召开座谈会,举办黑板报、图片展、知识竞赛、演讲、廉政文艺汇演,观看警示片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掀起“学廉政、促廉政”热潮。二是要将学习宣传《工作规划》作为各级领导干部中心组和党校学习的内容,领导干部要结合岗位职责,进行交流,做到学深学透,充分发挥带头带动作用;三是要充分依托党校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尤其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反腐倡廉重要理论的学习,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路和措施,不断打牢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和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率先垂范,带头讲党课、讲廉政、提要求,其他各常委要轮流向科级干部讲党课。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查处典型案例的教育力度,深挖腐败现象发生的思想根源,采取多种方法开展典型案例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制度建设。各县(市)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抓好人财物的管理使用为核心,不断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要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纪委主要领导廉政谈话制度、诫勉提示制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制度作为最基本的要求和监督的重要内容,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要切实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在明确任务方面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以及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加大监督检查,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贯彻执行。要强化制度的宣传教育,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
4、加大监督力度,我准薄弱环节,不断增强实效性。一是强化监督意识,建立健全内外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做到权力集中到哪里,监督就关注到哪里,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二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事,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严防个人说了算;三是加大对权力集中部门以及掌管人财物等“热点”岗位的监督,明确权力界定,使一些主要部门、重要岗位的权力得到有效约束。
5、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纪捡、监察工作放在地区工作大局中谋划和安排,对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跟进,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注重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研究和安排工作,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密切关注反腐败斗争中的新趋势、新动向,注重用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思路推动工作深入开展;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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