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喀什地区十二县(市)人大工作第四次联系会议上的
讲
话
地区人大工委主任 孜乃提·吾买尔
2006年9月12日
同志们:
在叶城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精心组织下,经过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为期一天的喀什地区十二县(市)人大工作第四次联系会议,完成了各项会议议题,就要结束了。
联系会议开始时,叶城县委书记何利民同志致欢迎辞并就本县如何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做了情况介绍。接下来,各县(市)的同志紧扣会议议题,围绕“如何加强县(市)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如何加强乡(镇)人大监督工作;如何加强人大信访工作”三个议题,交流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大家普遍感到有启发、有收获,体现了“联系、交流、创新、提高”的联系会议主题。
这次联系会议,我们感到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主题鲜明。从会议交流的整体情况来看,会议确定的三个议题,各县(市)都有侧重。其中有叶城、莎车、疏勒、岳普湖、伽师5个县谈了如何加强县(市)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英吉莎、麦盖提、泽普、疏附、塔什库尔干5个县谈了如何加强乡(镇)人大的监督工作;喀什市、巴楚县谈了如何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各县(市)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了具体做法和体会,为其他县(市)的人大工作起到了学习、借鉴和参考作用。
二是内容丰富。从这次会议交流反映出,一年来,多数县(市)人大常委会在工作方面都有一定的创新和提高。对所做的工作,不仅谈了具体的做法,还从理论上进行了归纳和总结,这些都是进行了大量工作实践的结果,这已经从地区人大工委今年的执法检查、调研当中得到了印证。
三是求实创新。在会议交流过程中,不少县(市)立足本县实际,锐意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叶城县人大常委会为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在原有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县委的支持,统一规范内设机构名称,增设了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和财经工作委员会,成立了人大信访办公室;大力调整机关干部职工的年龄和知识结构,使机关干部职工的平均年龄降到了44岁,做到老、中、青三结合,增强了机关的工作活力,使人大机关干部“只进不出”的局面有了较大变化;各个工作委员会均与7—9名业务对口的人大代表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商议本年度计划的制定、实施、总结,使各项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为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全县20个乡(镇)全部配备了专职人大主席,全部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各乡(镇)人大至少配备了1名专职干事,使乡(镇)人大工作有了起色。
英吉莎县人大常委会为加强乡(镇)人大建设,积极争取县委的支持,今年初,把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充实到乡(镇)人大工作岗位,全县14个乡(镇)新配备了13名人大主席,平均年龄为38岁,大专以上学历占90%以上,并且都进入了同级党委,其中有3名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使乡(镇)人大主席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同时,加强软硬件建设,使全县14个乡(镇)人大做到了有制度,有牌子,有房子,有公章,有经费,有代表活动场所,通过加强培训和工作指导,使乡(镇)人大的监督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
巴楚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地区人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首先设立了信访接待室,专门安排1名常委会副主任负责人大信访工作,经县委同意,把从事信访工作多年,具有丰富信访工作经验的县信访局局长调整到人大信访室任主任,配备了2名信访专职干部,并计划在今年内为信访室配备1名专职秘书。为提高信访接待质量,提出了“六个一”的要求,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开言,一把椅子让坐,一杯热茶暖心,一个具体答复作结,一声再见道别。为实现“四个百分之百”的目标,制定了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信访案件通报制度和重大信访案件个案交办制度,使人大信访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推动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喀什市人大常委会的信访接待任务在各县(市)中是最重的,常委会先后制定了《信访接待处理办法》、《人大信访工作制度》、《信访接待人员守则》等多项工作制度。并在具体工作中,做到接待来信来访与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相结合;把办理信访案件与督促有关部门自查自纠相结合,把办理重大信访案件与开展司法监督相结合,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116件、128人次,来信8件,为维护喀什市的社会稳定、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泽普、巴楚、疏附等其他县人大常委会在工作中也有不少有益的做法和体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在这里我就不一一例举了。特别需要一提的是,从地区人大工委调研了解到的情况,我们欣喜地看到,麦盖提、莎车、塔什库尔干、疏勒等县人大常委会近年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以及工作效率有了较大的提高,工作力度有了较大的加强,希望大家继续努力,取得更大的成绩。
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当前和下一阶段的人大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
认真学习、贯彻实施《监督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
7日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监督法》规定了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四大原则:
第一,应当围绕国家工作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第二,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监督职权;第三,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第四,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监督法》是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多次审议后形成的,凝聚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的同志和专家学者的集体智慧。《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要以学习、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选举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和政府、法院、检察院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这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三权鼎立”的政体有着本质区别。这个体制既能够充分发扬民主,使国家政治生活充满活力,又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工作效率。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政府、法院、检察院进行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各县(市)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都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监督法》,进一步加深对我国政治制度和国家体制的特点和优越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切实增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为《监督法》的实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多年来,各县(市)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县(市)要利用《监督法》实施前的这段时间,在认真学习领会《监督法》的基础上,对原来的工作和文件等进行全面梳理,对符合《监督法》规定的要加以深化和细化,对与《监督法》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要及时做出调整,认真加以规范,为实施《监督法》做好充分的准备。
要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要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工作思路,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形式,不断加强监督工作。要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行使监督权,才能使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这么做,各县(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量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加了,对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提高了。我们希望通过认真、深入地学习贯彻实施《监督法》,使我区的人大监督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
认真做好县(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地委的安排,我区新一届的县(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将于2007年3月份开始。选举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是我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们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依法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加强地方政权建设,加快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必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我们党是执政党,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是一条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因此,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都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认真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党委的决定,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对于换届选举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有关人事安排的意见,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无论是选代表,还是选领导人员,人大的选举部门都要和党委组织部门积极配合,向选民和代表宣传党的主张,认真详细介绍候选人的情况,使党委的意图得到实现。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各县(市)人大要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党委的意图与选民和代表的意愿相一致,并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变成广大人民的意志。党员同志要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有关人大换届选举的决定,积极向选民和代表宣传党委的主张,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具体组织工作,保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健康进行。
(二)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的最广泛的民主,其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制度保证,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选举权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最重要、最基本的政治权利,通过行使选举权,人民能够依法选举出自己的代表和领导人,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因此,要把充分发扬民主,保证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贯穿于这次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凡是应该由选民和代表决定的事情,都要由选民和代表来决定,切实尊重和保障他们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保证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充分的体现和表达。在充分发扬民主这个问题上,我们决不能怕麻烦、图省事、简单化,也不能出现个人说了算、少数人包办代替,或者妨碍、限制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现象。同时要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积极引导广大选民和代表正确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我们一定要相信和依靠群众,认真听取选民和代表的意见,尊重和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利,以便在民主的基础上进行正确的集中,使党的意图变成选民和代表的自觉行动。
(三)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法办事,其实质就是按照人民的意志办事,按照党的主张办事。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对人大换届选举的各项程序和规则,对选民和代表的权利、义务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在换届选举中,要严格执行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要认真执行差额选举、选民和代表依法联名提出候选人的规定,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间进行换届选举,使换届选举工作始终沿着法制的轨道有序运行。选民、代表和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尊重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要依法解决换届选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党委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交换意见,起到参谋作用。特别是要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绝不能执法违法。所以,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对县(市)、乡(镇)换届选举工作要做到早学习、早准备、早安排,保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
去年的地区人大信访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我区的信访工作整体水平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提高。一是对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了较大的提高,能够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人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于重大信访案件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和督办,确保了人大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积极争取县(市)委的支持,已有10个县(市)达到了信访工作“五个有”的要求,即:有2个以上信访工作编制,有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到位工作,有设施较齐全的办公场所,有切实可行的信访制度,有专职信访人员津贴;三是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有了一定的提高,缠访、缠诉、重复访的比率有所降低。但是,对照全国人大关于人大信访工作“五句话二十字”和“四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我们的信访工作离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大信访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还很欠缺,还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二是个别县人大常委会对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不够,没有很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三是督办信访案件、办理地区人大交办案件的工作力度还不尽人意,工作拖沓、责任心不强,影响到了人大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人大信访工作中,我们还需要认真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工作成效。目前各县(市)的人大信访工作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是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仅仅是工作的开端,离目标和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首先,分管信访工作的常委会领导要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要将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任会议要了解信访工作,分管领导要认真抓好信访工作,力争使每一例信访案件都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同时,还没有解决信访工作编制、没有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到位工作、办公设施还不齐全、信访制度还不健全、没有解决专职信访人员津贴的个别县,要加大力度,迎头赶上;已经达到以上要求的县(市),要继续努力,保持信访工作岗位的稳定和信访工作人员的相对固定,不断健全和完善人大信访工作制度,并力所能及地协调解决人大信访干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对于重大信访案件,常委会领导要亲自过问和督办,要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办事。人大虽然不直接处理问题,但必须要解决问题,信访案件一经交办、转办,就必须认真督办,使信访案件及时得到解决。
二要提高素质,改进工作。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制观念日益增加,来人大上访的群众也越来越多,在新的形势下,人大信访部门和信访工作人员必须不断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热爱信访工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人大信访工作法律性、政策性很强,各种各样的问题都能碰到,各个领域的法规和政策都可能涉及到,所以,要努力学习法律,掌握政策,熟悉各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政策界限,提高法律水平和政策水平,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处理问题的能力。对做好信访工作既要坚持党性、原则性、政策性,同时也应有责任心和同情心。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真正维护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为地方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人大信访工作制度。最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办督办信访事项暂行办法》,这两个文件都是为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而制定的,分别对来信来访、受理登记、归纳分类、交办、办理时限、督查督办、办结反馈、综合分析、严明责任以及人大信访工作的内部联系和对外协调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今后的人大信访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尤其是信访干部认真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县(市)的人大信访工作。同时,要结合本县(市)信访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制度建设,使人大信访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四要认真学习内地人大信访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刚才,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肖明道同志向大家介绍了赴内地参加人大信访培训的情况,各县(市)人大常委会的同志回去后要对照本县(市)人大信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的思考和总结,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
四、要坚持和依靠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做好人大各项工作,最重要、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只有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下,才能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必须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主动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努力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委的意图变为人民的意志,在具体工作中,要想党委之所想,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努力为党委分忧解愁,真正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五、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条件。要全面履行各项法定职权,担负起光荣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就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第一,要不断加强人大机关建设。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的要求,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
要认真学习党的知识,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增强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和大局观念,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证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的工作决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要结合人大工作的特点,认真学习宪法、监督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及其他法律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抓大事、议大事和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依法行使职权的水平和能力,努力使人大机关真正成为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掌握法律知识的权威机关。
同时要努力提高机关服务水平,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认真执行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委员会议的决定,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人大的权威是干出来的,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工作权利再大,如果我们自己不注意珍惜和把握,那我们同样会一事无成。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主要原因就是事业心、责任心、紧迫感不强。人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坚持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切实克服影响依法履行职责的思想障碍,依法履行好工作职责,既不能因我国法制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而失去信心,也不能因工作难度大、责任重而产生畏难情绪,更不能抱着等待、观望、无所事事的心理而放弃努力。来人大工作之前,绝大多数干部都是在县委、政府工作过的,大都取得过不错的工作成绩,人大与党委、政府一样,都是围绕当地工作大局,为经济建设和稳定工作服务,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只是分工不同,没有什么“一线”、“二线”之分。因此,在人大工作岗位上同样要继续发扬在县委、政府岗位上那种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结合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大胆实践,大胆探索,锐意创新、努力进取,充分履行好人大工作职责,把人大工作做得更好。
最后,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部分领导同志而言,由于年龄关系,今年底明年初将任期届满或退离现工作岗位。我们都是多年来在党和人民的培养和教育下不断成长起来的老干部,我们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经历过无数次党性的锻炼和考验。因此,我希望大家在即将离任前要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工作作风,站好最后一班岗,给党和人民一份满意的答卷,给自己的工作经历画上一个圆满的结局。
同志们,多年来人大工作的实践证明,人大的权威是在党的领导下,切实依法履行职权,实实在在地干出来的。有作为才有地位,有作为才有权威。希望各县(市)人大的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地委的领导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崭新的精神风貌,良好的工作作风,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我区改革、发展和稳定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