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是实现自治区“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是全面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年,也是喀什地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我区经济快速发展,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一年。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安排和地区三级干部会议精神,2004年地区人大工委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全面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面对新形势,明确新思路,实现新突破,开创新局面。
2004年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
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地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地区三级干部会议精神,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围绕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在人大的全部工作中,紧紧围绕地委中心工作,把保障、促进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大胆探索,锐意进取,按照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不断拓宽人大工作的方法和路子,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把人大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一、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与“一署两院”的联系。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做好人大各项工作,最重要、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只有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下,才能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党委领导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的原则;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坚持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确定人大工作重点。努力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委的意图变为人民的意志,真正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
要进一步加强人大与“一署(府)两院”的关系,做到既敢于行使国家监督职权,又善于行使国家职权,正确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位,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同时,坚持和完善人大与“一署(府)两院”的联席会议制度,三月和六月各召开一次与“一署两院”联席会议,就地区的发展、稳定工作及监督工作的重要议题相互交流意见,依法履行好人大监督职能作用,保证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二、以创新精神加强对“一署两院”的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地区人大工委始终要以宪法和法律为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为喀什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依照法定程序审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在监督过程中,保证各项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以促进地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目的,对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以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为重点,对公安、工商、国税、地税、质量技术监督、卫生防疫、消防、金融、喀什市城建局、城管大队、自来水公司等地市两级执法、行政管理部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落实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和问卷调查。
对地区非公有制企业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合资企业、独资企业落实职工“五保(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情况进行调研。
对麦盖提、伽师县对地区人大工委第29次委员会议上关于《麦盖提、伽师两县减轻农牧民负担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中所反映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研。
以促进“一署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目标,对行署部分组成部门领导和领导班子开展评议、述职评议等工作;
对地区水利局、旅游局、人事局领导班子和局长进行评议;
听取地区公安局、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地区国税局、地区地税局、地区工商局局长2004年上半年履行职责情况的述职报告;
行署9个局(地区外经贸局、教育局、环保局、卫生局、民政局、建设局、文体局、粮食局、外办)的局长于7月底前向地区人大工委提交2004年上半年书面述职报告。
————以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为重点,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涉农部门减轻农牧民负担情况进行调研。
————以促进农业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的文化技术素质、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发展壮大农村经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为重点,对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涉农部门贯彻执行《农业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经济案件、影响地区稳定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进行个案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依法办案。
————以保护农民依法对土地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目的,对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及农业部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以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目的,对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防疫部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对行署各执法部门、行政审批大厅推行执法目录登记,确定执法重点,明确执法责任,公开承诺执法情况进行调研。
————以保证正确执行刑法,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对司法部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以确保全区的稳定,对公安、民宗等部门贯彻执行《宗教管理条例》和稳定工作情况进行执法调研。
————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和自治区人大来我区进行的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活动。
按照《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2004年召开四次人大工委委员会议,会议时间和议题拟定为:
三月份召开地区人大工委第30次委员会议:
(1) 听取和审议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3年度工作报告;
(2)
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2003年度工作报告;
(3) 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4) 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2003年地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5)
听取和审议地区人大工委关于对麦盖提、伽师两县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整改情况的调研报告;
(6) 表决;其他。
六月份召开地区人大工委第31次委员会议:
(1) 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对非公有制企业落实职工“五保”情况的报告;
(2) 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3)
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4)
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5) 表决;其他。
九月份召开地区人大工委第32次委员会议:
1、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落实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地区人大工委关于对地市两级执法、行政管理部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落实
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调研和问卷调查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农业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地区公安局、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地区国税局、地区地税局、地区工商局局
长2004年上半年履行职责情况的述职报告;
5、表决;其他。
十二月份召开地区人大工委第33次委员会议:
1、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宗教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和稳定工作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地区水利局、旅游局、人事局局长关于开展评议工作后整改情况的报告;
3、听取行署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牧民减轻负担情况的报告;
4、听取地区人大工委对行署各执法部门、行政审批大厅推行执法目录登记,确定执法重点,明
确执法责任,公开承诺执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5、表决;其他。
在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评议工作中,要做到严格执法、增强监督实效。每次检查、视察、调研结束后,都要形成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的报告,对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一署(府)两院”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及时向地区人大工委汇报整改情况。对于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向地委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三、进一步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积极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条件。
1、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全年召开1—2次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各级人大代表对人大工委和“一署两院”工作及社会热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支持人大代表依法持证约见地区人大工委、“一署两院”领导和组成部门的领导。
2、组织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对我区社会稳定、经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2次视察,为驻我区的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出席全国、自治区人代会履行好代表职务创造条件。
3、组织各县(市)开展好对各级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2004年争取对自治区级59名、县(市)级2275名、乡(镇)级8320名人大代表进行一次培训。
4、坚持邀请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及十二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党组书记列席地区人大工委委员会议。
5、组织部分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旁听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案件(2次)。
6、组织学习《人大代表履行职务手册》,在全地区进一步推行县(市)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评议工作。
7、以今年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成立25周年为契机,开展纪念活动,在全社会和各级人大代表中进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再学习、再宣传、再教育。
8、对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为人大代表履行好职责创造条件,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四带头”(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带头科学种田、勤劳致富;带头移风易俗、崇尚科学文明生活)和“五个一”(每年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出一条有价值的建议;围绕履行监督职责参加一项活动;围绕当地经济发展办一件实事;围绕人大工作开展一次向选民征求意见活动;每个代表要到原选区向选民进行一次述职,接受选民的评议和监督)活动情况进行调研。
四、加强地区人大工委对各县(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和联系。
1、2月召开地区人大工作会议,总结2003年工作,安排部署2004年工作。
2、指导和支持各县(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重点,加大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并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地区人大工委领导年内至少到各县(市)调研3次,了解并帮助协调解决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3、5月举办县、乡两级人大干部业务培训班,讲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等有关知识(学期2—3天)。
4、积极做好人大工作经验总结、交流和推广工作。于9月召开地区十二县(市)人大工作第三次联系会议。会议议题拟定为:(1)如何加强人大自身建设;(2)如何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四带头”和“五个一”活动。
5、在全地区推行乡(镇)人民政府向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工作制度。
6、争取年内组织县(市)人大常委会的同志到区内外学习考察。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1、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自治区党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自治区党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各项工作目标上来。地区人大工委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坚持按计划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学习人大业务知识,学习现代经济和科技知识,使政治思想素质、依法办事能力和业务水平都有一定的提高,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三股势力”,维护喀什地区政治社会稳定。
2、按照自治区关于各级人大机关机构改革的精神,调整和充实机关的工作人员,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全社会聘用2—3名干部,配备好法制处法制科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严明纪律,强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加强人大宣传工作,重点对地、县、乡各级人大工作开展情况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宣传深度和广度,提高宣传质量。坚持办好《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议(会刊)》和《人大工作简报》,在办刊内容和形式上实现新的突破。
4、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继承和发扬艰苦朴素、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群众路线,同时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服务。坚持勤俭办事,与各族群众同甘共苦,始终置身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认真做好“一家一”扶贫帮困工作。坚持执政为民,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定,努力提高工作实效,进一步树立和发挥出人大的权威与良好形象。
5、积极办好《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大事记》,及时收集、整理好人大重要工作的图文资料。
六、其他工作:
1、认真完成地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地委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
2、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坚持专人负责日常信访接待工作。热情接待和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在信访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性、政策性,也要富有同情性。
3、热情周到地接待好每一批国内外客人,努力把喀什浓郁的地方特色、风土人情、丰厚的文化底蕴以及良好的投资环境介绍给各方客人,为促进喀什的开发与建设发挥作用。
4、邀请专家、学者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对“一署两院”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