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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莎车、泽普、叶城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
百年大计,安全第一。2002年1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法律。为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加强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地区人大工委主任会议的安排,由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肖明道同志带队,由地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农机局、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交警支队、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局、人大工委法制处有关人员及部分县级人大代表共11人组成的执法检查组,于6月8日至6月10日,对莎车、泽普、叶城县及315国道沿线交警巡逻中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过程中,先后深入莎车县农机监理站、客运站、公安局住宅楼施工场地;泽普县通达运输公司、中国石油新疆泽普销售公司、天然气发电厂、雪鹰有限公司水泥厂;叶城县恰瓦格镇、永祥造纸有限公司、工业品贸易市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楼施工场地进行检查,并派出专人检查了喀拉图孜矿区各煤矿。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地区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地委、行署不断加强对全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各项制度,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政府和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努力改善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建立和完善地、县、企业三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坚持执行重大建设项目和高危行业在开工建设前的“三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区各族人民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大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事故查处力度;各级人民政府、各族人民群众、企业经营者、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增强,企业安全基础不断提升;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更趋平稳,2003年和2004年连续两年被自治区考核评定为安全生产合格单位。
二、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被检查的三个县都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的乡镇(如叶城县恰瓦格镇)还配备了安全监理人员,各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配备了专职安全员,为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消除生产安全隐患提供了组织保障。泽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编制下发《泽普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泽普县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泽普县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乡镇场、各行业职能管理部门、各企业单位也相应编制了自己的《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尽最大努力减少一般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一个安全的生产环境。
2、重视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近年来,各县根据行署和地区安委会出台的各类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与各乡镇场、行业职能管理部门、各重点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体系。莎车县充实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内容,强化各单位、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扩大责任签订范围,今年起,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基层单位、各股室、各村及社区企业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基层单位和企业生产环节,并组织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3、加大了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各县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它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规,加大道路交通、煤矿、公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莎车县专门成立由公安、环保、水利、交通、质量技术监督、建设、经贸、农机、民宗等18个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宾馆、市场、学校、公共场所、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道路交通、水库、煤矿、农机、清真寺等进行深入检查。共检查煤矿和非煤矿山204次,危化品112次,做现场笔录56份,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89份,查出安全隐患问题428条,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未通过2004年专项整治验收的非煤矿山2个,不合格生产、经营场地7个;泽普县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严肃调查处罚,先后调查处理了《张俊堂石料厂塌方事故》、《新疆银星金谷棉蛋白公司周学杰死亡事故》、《泽普县雪鹰有限公司水泥厂“6.30”触电死亡事故》等,事故责任人得到了行政处理,事故单位得到了行政处罚,结案率100%;叶城县对全县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调查摸底,已确定重大危险源共18处,加强了对这些部位和场所的监管力度,确保安全生产。
4、抓好安全生产培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领域,不断创造迎合大众情趣、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各县把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日》等,采取广播电视、宣传栏、黑板报、横幅标语、宣传车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事故展览等形式,深入乡镇、市场、街道、企业、学校进行宣传。宣传活动突出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这一主题,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价值,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对经营法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目前,泽普县领取“安全资格证书”的人43名,持证率100%,培训特种作业上岗人员236人,其中煤矿持证上岗率98%,非煤矿企业持证上岗率95%,危险化学品经营持证上岗率98%;莎车县全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的人数达567844人次,被培训过的各行各业人员共126人;叶城县近2年来有150人通过培训取得了上岗资格。
5、加大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差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为解决这一矛盾,莎车县政府投入29万元为消防部门更新消防设施,各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达630万元;泽普县西锋煤矿在安全生产的装备、维修上共投入约200余万元。
6、喀拉图孜矿区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一是各县人民政府重视本县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各煤矿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按行业的标准给职工发放了劳保用品,制定全员培训计划,每年进行培训,保持持证上岗,各煤矿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理计划。三是加大了安全生产投入,莎车煤矿安全生产投入300多万元,叶城煤矿安全生产投入40多万元,用于矿井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预防和监测系统、矿井运输、提升、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等方面。四是各煤矿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每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
1、安全监督机构不健全。虽然各县都成立了安监局,但人员严重缺编、硬件设备投入不足,大大影响了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和实施和开展。被检查的三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当前均只有3人,由于安全生产涉及面广,远远满足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导致安检工作留有死角,在这种情况下,除莎车县同意增加4个人外,泽普、叶城没有增加人员的计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新成立的部门更需要加大硬件设备投入。
2、开展日常性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各级人民政府虽然比安全生产法实施前更加重视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但部分领导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等同于一般工作。
3、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大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差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投入有限,安全欠帐多,大量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改。为此各级政府和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解决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不健全等问题。
4、要加大《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力度,加强对安全监理人员、生产第一线工人和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些企业尤其是一些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对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学习不够,企业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素质不高。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宣传不到位,部分部位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企业对职工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监管力度不严。一些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不到位,要加强业内人员和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5、超速、超载问题和个别老化、长年失修的车辆仍然运营的现象依然是交通重大安全隐患。交警塔孜洪中队反映,随着汽车和道路状况的不断改善,超速问题已成为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交警恰热克中队反映,对超载运输建筑用料的货运车,因没有就近卸载的场所,加上交通道路建设速度的压力,解决超载问题难度大。
6、部分企业特别是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没有全面执行安全生产法。有个别企业单位,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不力,图形式,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警惕性,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据泽普县不完全统计,泽普县目前共有80家企业,3087名在职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统筹,但参加工伤保险的只有14家,职工1040人。单位和职工人数分别占17.5%和33.8%。
7、煤矿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煤矿的安检力度;二是私营煤矿和招商引资煤矿的安全管理和各项工作没有落到实处,监管不严;三是煤矿工人的流动性比较大,培训和参加社会保险难度大;四是各煤矿之间越界开采,越层开采问题的监管不严;五是各煤矿对职工使用劳保用品的监督力度不够。
四、几点建议
1、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适当增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员编制,加强对安全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安监执法队。
2、根据各县对煤矿的安全检查无法开展业务工作的实际,建议自治区煤监局尽快在喀什建立煤矿安全检查办事处。
3、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我区实际出台《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
4、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在加强政府监管职能的同时,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基层组织、中介组织,特别是企业内部组织的作用,做到互相结合。
5、加强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带动企业增加安全生产的投入。
通过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明确发展生产的目的是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安全生产,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关系到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威信。不能以牺牲群众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以破坏资源和环境为代价,追求眼前利益和短期发展。一切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
喀什地区人大工委《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
二○○五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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