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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疏附、英吉沙、叶城县农村税费改革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一)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地区人大工委主任会议的安排,我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地区人大工委第33次会议作《关于疏附、英吉沙、叶城县农村税费改革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请予审议。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11月23日至30日,地区人大工委组织地区农办、农业局、农经局共5名同志,先后到叶城、英吉沙、疏附3个县的6个乡(镇)、9个村、15个站所、学校,走访、座谈农民和各级人大代表139人,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我区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叶城、英吉沙、疏附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工作方针,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作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三农”工作的深入开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县、乡各级政府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了进一步的增强,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通过检查我们感受到,所检查县、乡各级政府在减负工作中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县、乡各级政府统一认识到,凡是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凡是有可能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坚决不做,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并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同时注意健全减负工作机制,加强涉农部门间的协作,切实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努力做到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力度不减,指导思想不变,目标任务不放松。
疏附县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认真推行了农业税费价格公示制、中小学义务教育一费制、村级报刊杂志限额制、涉农案件责任追究制“四项制度”,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在该县帕哈太克里乡苏吾鲁克村检查时了解到,2000-2003年县、乡工作队来本村时,由村里开支的伙食费有881元,在今年8月县政府组织的减负工作检查时,这一问题被查出,有关单位如数退还了伙食费,受到了农民群众的好评。
英吉沙县为切实减轻农民的用水负担,实施了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制度,按实际用水量缴纳水费,建立了乡、村、村民小组、农户四级用水帐,对每期的灌溉用水量、灌溉面积等,均要求配水员与农户双方签字,做到实际用水帐卡相符。同时定期组织纪检和农口部门对全县农民负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全县共取缔148个非法水口,减少县、乡、村配水员865名,降低了农民的用水成本,并将2003年部分乡镇搭车收取的37.93万元及时退还给了农民,有力地推动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深入开展。
叶城县为减轻农民负担,结合本县实际今年先后以县政府名义下发了三个文件,对涉及农民负担22个方面的内容作了具体的规定,其中包括:取消33项涉农收费、两工管理、转移支付等内容。为合理安排农民的农业税负担,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征收农业税之前,根据各村实际,全县将农作物常年产量测算出13个档次,作为计税依据,并以村为单位将计税面积和常年产量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为减轻农民的水费负担,该县在各乡镇设立了水费缴费大厅,农民所用水费经核算后,由乡水管站开据“水费单”交到农民手中,农民根据水费单直接到大厅缴费,减少了中间环节。同时制定、公开了供水人员管理、水费价格公示、监督等制度,增强了水费收缴透明度,有效地防止了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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