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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喀什征稽处依法行政 促进法制建设 | |||||
| 作者:周涛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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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上喀什征稽处安处长对近几年来在规费的清欠催缴、行政审判、强制执行等方面深入细致的阐述了在交通规费征稽方面的观点及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着重分析了一些地方法院在同一类案件的审理、执行上存在的严重分歧,并质询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交通规费征稽条例》是什么样的法律地位,而贵院的所谓《会议纪要》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因为贵院在主观意识上的偏差,致使我喀什征稽处有2700余辆车、2200余万元的交通规费得不到有效的执行,严重的扰乱了正常的缴费秩序和执法环境,也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会议上该问题引起了喀什地区人大工委法制处、喀什行署法制办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责令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将该问题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报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尽早给予解决。 喀什征稽处:周涛 2008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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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陈伟 责任编辑:陈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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