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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规费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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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规费征收标准
作者:喀什征稽…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3
养路费收费标准
新交政法字(1994)261号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1、按费率计征
营运收入
17%
2、按费额
吨/月
200元
3、出租车
十座以内(含十座)小轿车
辆/月
350元
十座以内吉普车微型面包车
辆/月
280元
十座以上客车
辆/月
280元
4、单位或个人自用两轮摩托车(含轻骑)
辆/月
5元
5、侧三轮摩托车
辆/月
7元
运管费征收标准
新交财字(1998)20号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1、客运车辆
座/月
1.24元
2、货运车辆
吨/月
10.4元
客运附加费收费标准
(新价工交字[1999]006号)
行 使 区 域
跨省\地区干线
地县范围内
县乡范围内
征 费 标 准
车 辆 分 类
5座以下
350元/辆/月
320元/辆/月
300元/辆/月
6-20座
45元/辆/月
40元/辆/月
35元/辆/月
21-40座
35元/辆/月
30元/辆/月
25元/辆/月
41座以上
25元/辆/月
20元/辆/月
15元/辆/月
文章录入:陈 伟 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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